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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烟草局下发通知:谨慎对继续经营电子烟店投入资金,尽快消化

近日有某市电子烟店店主向蓝洞透露,该市烟草与多部门联合行动,今日到店宣讲监管政策并下发通知,提醒店主相关注意事项,其中有部分信息值得店主参考。

今天下午14点左右,联合行动组到店了解电子烟店铺相关情况,随后还向店铺下发了一份通知。

通知显示,某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力度。

通知明确提到,电子烟零售主体将施行许可证管理。 其中特别提到目前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尚未出台,现有电子烟经营商户能否取得零售许可尚无法确定 , 如果有继续经营意向,谨慎在房屋租赁、货源购进、场所改造等方面进行资金投入。
我们对此理解为,烟草局是提醒店主谨慎,如果到时候拿不到零售许可证的话,这部分投入可能会损失。言下之意就是尽量保持现有状态。

通知提到了对电子烟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电子烟管理办法一致, 特别提醒到电子烟经营商户应尽快消化现有库存,尤其是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避免经济损失。
我们对此理解为,如果监管真是5月1日生效,那么至少会下架调味电子烟,即便之前的烟草口味属于不符合国标,似乎也可以进行销售。
不过店主应该不担心自己手里的烟草口味烟弹,进货肯定都特别少,倒是水果味烟弹,应该在5月1日之前清掉。

最后,通知表示,对检举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产品等案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实施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后续制定出台。
店主表示,联合行动组有口头表示5月1日后将开始执行上述监管,但书面通知未有相关时间显示。
根据国家烟草总局3月11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监管将从5月1日开始实施,但目前电子烟国标尚未发布,以及各环节配套细节尚未确定。
3月2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回复一名行业人士称,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国标和细则发布前仍执行过渡期政策 。
目前,电子烟监管的试点城市惠州和厦门正在进行试点,预计将从4月开始由烟草公司给电子烟门店供货,试点合同约定时间为4月1日起到6月30日期间,有可能随时结束试点。

蓝洞预计,如果电子烟监管办法如期于5月1日开始生效,那4月份将成为关键一月,有多项事务可能需要配套指引和措施说明。

1、电子烟国标可能在4月发布,那需要留给厂商一定时间对符合国标的产品进行升级烟杆和调试烟草口味。

2、相关产品还需要送检测机构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国标要求,这可能需要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