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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销售电子烟追溯二维码已于1月1日正式启用

电子烟统一交易平台此前曾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二维码追溯部署实施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起,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在盒、箱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规定的二维码标签,并在生产、批发环节实现二维码追溯。

通知称,电子烟二维码追溯系统自2022年11月15日起可正常登录使用。请生产企业尽快完成设备、包装、工序等转换,完成转换后即可按二维码追溯相关流程向批发企业交付已标注二维码的电子烟产品。请批发企业尽快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目前,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二维码追溯系统已正式启用,在生产、批发环节实现二维码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