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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破获非法经营可乐罐等非国标电子烟大案:涉案总金额4亿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以及《电子烟》国家标准相继实施,果味电子烟成为历史。

然而,在利润的驱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凭借新颖造型、多变口味、低廉价格,一些极具迷惑性的“三无”电子烟产品悄然出现,成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大隐患。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11·04”非法经营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案件取得重大突破。这是一起以非法售卖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为主的典型非法经营网络案件,目前已实现了生产、分销、零售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该案由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主办,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烟草专卖局、济宁市任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侦办,范围涉及山东、广东、北京等多省市。截至目前,扣押非法生产电子烟现货26.98万支,涉案金额4225万元,查实销售电子烟数量229.23万支,查封涉案资金1300余万元,抓获涉案嫌疑人20名,刑事拘留9人。2022年10月1日至今,该案件总涉案金额达4.02亿元。

“11·04”案件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案件的侦办对于整肃电子烟市场、维护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尊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群众举报 “大鱼”初现

2022年11月3日,任城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济阳大街某店铺存在销售非国标水果味电子烟的行为,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向未成年人售卖。

接到举报后,任城区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据办案人员回忆,“15平方米左右的店铺被用作仓库,存有大量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以‘兔兔杯’‘可乐罐’等面向年轻人的‘三无’产品为主,‘负责人’李某并没有相应的零售许可证,属于非法途径销售非法产品。”

在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的支持下,李某被当场控制,并查获非国标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5000余支,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根据李某的初步供述以及执法人员依据李某的通讯记录、资金往来获取的线索,一个涉及济宁当地及深圳等地的具有分销、零售等环节的电子烟销售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李某作为其中一环,从上线大批量进货后,将其中少部分用作非法零售,绝大部分则以批发的形式销售给下线人员。

经初步梳理,案件涉及资金流水超千万元。鉴于案值巨大,2022年11月4日,任城区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交至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任城区分局继续侦办,并以非法经营罪刑事立案。

兵分两路 顺藤摸“瓜”

由于案件涉及范围广、链条长,经研判,任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迅速向济宁市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火速成立专案组,按照追上查下的办案思路分两路对案件展开侦办。

其中,李某的上线涉及奥某、赵某、刘某,仅2022年10月1日以来,李某在此三人处购进的各类非国标水果味一次性电子烟金额总计已达24万余元,与奥某的历史资金往来已达到1000余万元。其后,李某又先后将其从上线购买的非法电子烟销售给下线刘某、梁某等人。

专案组立足实际,当机立断,决定兵分两路、顺线追踪,分线突破源头和下家。他们对刘某、梁某立即实施抓捕,两名涉案人员均在两天内顺利到案。针对上线涉案人员,决定以奥某为突破口,进行重点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