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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等3家企业成为福建2023电子烟分拣配送服务中标候选企业。

12月6日,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厦门烟草物流有限公司已对2023年全省电子烟分拣配送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公示显示,共有两个合同包,每个合同包中的中标候选人包括三家快递物流公司。

合同1中标(成交)金额为23万元,供应商公司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合同1第一中标候选人)、厦门拓茂物流有限公司(合同1第二中标候选人)、厦门通航物流有限公司(合同1第三中标候选人)。

合同2中标(成交)金额143万元,供应商公司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合同2第一中标候选人)、厦门拓茂物流有限公司(合同2第二中标候选人)、厦门通航物流有限公司(合同2第三中标候选人)。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1)合同包1:2023年全省电子烟分拣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投标价格:364.00元/人/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厦门电贸物流有限公司;投标价:364.22元/人/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厦门通航物流有限公司;投标价格:358.50元/人/天。

(2)合同包2:2023年全省电子烟配送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中标率:95%。

第二中标候选人:厦门电贸物流有限公司;中标率:98%。

第三中标候选人:厦门通航物流有限公司;中标率:百分之九十七。

目前中标处于公示期,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09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相关知识:

中标人是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至三名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的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推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数限定为一至三人,根据评标结果进行排名。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相同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将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根据以上信息,如果公示期内无异议,顺丰将成为福建电子烟分拣配送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