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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店主注意!电子烟店内物料存在以下情况,建议尽快整改

进入过渡期以来,合规一直是全行业各个环节的主旋律。之于终端的零售门店而言,过去几个月主题便是拿证,而拿证的门槛便是合规。那么,怎么合规?除了解除排他性之外,门店相关广告物料的整改也是其中关键一环。

但相对而言,解除排他性简单,无非是引入至少2个或者3个以上品牌,提供相应的进货凭证并正常陈列。但在面对店内物料的整改方面,不少店主朋友依然有些迷惑,担心是否会受到处罚。那么?怎样的物料是合规的,到底怎样的物料是不合规的?

结合此前已经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格物的理解,我们此次为大家整理了以下标准供大家自查。需要声明的是,以下仅供大家参考,不排除存在过度理解和不够详尽之处,更详细的还是希望大家能积极向当地工作人员咨询了解。我们不希望造成店主朋友们的恐慌,只是希望大家能加速合规,也能减少当地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其一,不要出现有描述体验以及功效的内容;

这一点很好理解,所有物料绝对不能出现类似“戒烟”“健康”“好抽”“无烟灰”“无焦油”“解瘾”“满足”“轻松便捷”“一颗相当于X包烟”“还原真烟”“击喉感”这一系列的词汇,关于这一类描述我们很难穷尽。所以总结为一个标准的话就是:使用产品有什么感觉、使用产品会带来什么效果、产品和其他东西比较有什么优势都不能出现。

其二,不要出现演示使用电子烟的产品图片;

标签: 电子 烟草 广告 内容 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