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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解答

按:《电子烟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3月11日发布,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已于2022年4月8日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2022年5月5日以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逐步推进电子烟市场主体行政许可、产品技术审评等工作。现就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各类市场主体电话咨询、网站留言集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电子烟行政许可和产品技术审评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如何?

答:《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发布后,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印发了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办事须知,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对电子烟各类市场主体许可证发放和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有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及时解答了一些市场主体提出的问题,并提供了相关指导和服务。

目前,电子烟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批发企业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进展顺利。自2022年5月5日起,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开始接受存量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受理电子烟批发企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并开始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申请进行初核、审核。近期将审批发放一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准符合条件的电子烟批发企业的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变更。从2022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存量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申请,审核合格后,陆续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电子烟》国家标准经过两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4月8日正式发布,给电子烟生产企业充足的时间按照《电子烟》国家标准进行产品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目前,多数电子烟生产企业已按时填报产品技术审评申请,及时送检、送审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机构正在按程序开展产品审评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个别电子烟生产企业送检、送审的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如:果味、凉味、糖果味等),这类产品不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不能通过产品技术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