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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监管五大细则:一物一码全追溯、一店一

4月16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昨天在官网上线了电子烟管理栏目,并同时发布包括办理生产许可证、批发和零售许可证,以及产品技术审评和二维码追溯等五大细则,将电子烟的监管进一步细化,便于产业各环节主体对号入座,提前准备相关工作。

电子烟监管政策近期迎来密集发布,先是4月12日电子烟国标发布,再是4月13日过渡期宣布延迟到9月30日,加上15日发布的五大细则,监管进程可以说是高歌猛进,各方都有了指引。
今天我们来重点说一说这五大细则主要的核心信息。

一、电子烟产品追溯管理细则
在国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都需要进行追溯管理,通过二维码的方式,实行信息追溯,跟踪记录生产经营责任主体,在生产、流通(含销售、贮存、运输等)和服务等过程实施产品信息追溯管理。
所有销售的产品上面都要求在包装上标注二维码,由电子烟追溯平台统一生成,以前各家品牌自己的二维码将消失,改由监管二维码追溯。
工厂、品牌和批发企业可以在追溯平台申领、上传、查询产品二维码。

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二维码的,不得上市流通。
目前看来,追溯码在三个环节出现。
一是,电子烟产品在出库时应当扫码登记并关联交易信息,并在电子烟追溯平台上传相关信息,确保生产环节可追溯。
二是,当产品到达各地批发企业时,进行入库扫码登记,并在电子烟追溯平台上传相关信息,确保批发环节可追溯。
三是,在产品出库分拣时,应当扫码登记并上传信息,建立产品二维码与电子烟零售订单的关联关系,确保零售环节可追溯。标签: 电子 产品 许可证 企业 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