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官宣!电子烟监管过渡期延至9月30日,期间可正常生产经营,确定

4月13日消息,继电子烟强制国标昨天正式发布后,今日再度迎来官方重要信息发布,事关所有人都关心的过渡期时间,以及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零尼产品命运等相关事项。

在国标发布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就公众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核心重点:
1、零尼草本雾化一锤定音,凉了,将被禁止在国内市场销售,出海无碍。
电子烟国标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纳入定义范围,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意味着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市场销售。主要考虑是:在《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社会公众等提出水果等口味的调味电子烟和不含烟碱的电子烟极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积极采纳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同时充分借鉴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措施。
2、过渡期时间明确,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换句话说,就是和现在一样,企业可以生产任何口味烟弹产品,代理商继续做进货批发,零售店继续卖任何口味产品,不受限制。


另外一方面,微商、假货、通配、串货和乱价情况也将在过渡期继续存在,直到9月30日。


由于电子烟企业可以继续生产水果味烟弹,江湖中批发市场上的热门流通货价格将直接趋于正常价。
3、5月5日起,供应链、品牌可以开始申请生产企业许可证,但有时间限制。
在过渡期内,仅受理标签: 电子 烟草专卖 烟碱 烟管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