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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建议全国统一控烟立法,明确管制电子烟

“健康中国”目标之下,中央和地方的控烟立法进程都在提速。

3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卫生法治发展报告(2021)》(下称《报告》)。

《报告》指出,我国没有全国统一的针对控烟的专门立法,控烟工作依据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层级不高。但是我国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启动较早,同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等重要政策、文件对控烟也多有重要表述,针对控烟进行了多维度的规定。

1987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原卫生部发布并实施了新修改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提出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报告》指出,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没有国家层级立法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探索控烟立法,标准不一,不仅降低了地方法规与规章的权威性,而且给执法带来了一定困境。因此,推动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势在必行。

制定实施国家层面立法,禁止在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不仅可以实现控烟目标,也可以明显提高公众对二手烟危害的认识与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控烟的氛围。

据报道,2021年7月16日,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领导表示,在积极推动国家层面立法,同时也要求各个地方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台控烟的法律法规。

《报告》指出,国家层面立法应当对关键问题予以明确,如控烟范围、电子烟的管制等。

《报告》指出,各地应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畴与管控范围,明确将“吸烟”概念扩大,即将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纳入控烟范围,是全面控烟、科学控烟的重要一步。

《报告》还指出,尽快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纳入烟草专卖体系,与地方控烟立法形成对应,实现烟草产品的全面监管。

控烟执法有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足,比如处罚力度不够,削弱了控烟法治权威。

在控烟立法中,大部分地方对于个人违反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但随着2021年《行政处罚法》的修改,对简易程序罚款的额度提高至100元。

《报告》指出,因此,控烟的地方立法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与生活水平,适时上调个人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额度。

烟草税是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占消费税总额的一半以上,为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收益。在控烟推进过程中,税制改革无疑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必然成为未来税收立法的核心与重点。

《报告》指出,有研究表明,烟草消费税提高到一定程度,即烟草消费税和烟草价格的涨幅高于国内通货膨胀率时,将有利于减少烟草消费,特别是在中低收入国家。

因此,《报告》指出,烟草税制改革作为控烟整体制度设计的重要一环,提高烟草消费税,能够实现“以税控烟”的目的。

推进控烟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报告》指出,虽然国家层级的控烟立法有望出台,但允许地方根据各地的控烟现状与形势探索监管手段仍是控烟的主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