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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深圳一电子烟实体店未贴相关标识被立案,店员带头吸烟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今天(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开展专项行动,专盯“电子烟”。其中,南山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识,被现场立案,或将接受3000元罚款,这在全国也是首例。



电子烟门店喊人“免费试吸”


“欢迎进店免费试吸”,在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就打出了这样的口号。


据店员介绍,他们是某品牌电子烟的直营旗舰店,在全市各大型商场都有销售点。而对于电子烟,销售员就打着“戒烟神器”的旗号进行推销。


“电子烟是不全含焦油是电子雾化器结构,跟我们在医院吸的雾化是一样的,里面的成分是甘油、丙二醇和尼古丁,丙二醇就是牙膏化妆品常用的原料,甘油也是化妆品经常用到。”该名店员介绍道。


一边推销,一边店员还推荐购买者试抽电子烟。当被问到“室内不是不能吸烟”时,该名店员则直言“可以抽啊。”而在现场,记者也看到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吸电子烟。


类似的情况在海岸城附近较为普遍,在一些超市中,也有销售电子烟的情况。记者走访发现,超市在结账处摆置了电子烟,而周围并未看到“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警示语。相反,有的超市还写出“每一口顺滑纯净”的标语。



电子烟线上销售打“擦边球”


去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然而,电子烟商家也在打“擦边球”。


在一些电子烟销售点,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通过加微信好友购买电子烟,“满3盒包邮”,如果要买烟杆,也能线上买。

在微信聊天中,对方也并未要求核对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而根据《控烟条例》,“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对于线上销售,有店员也表示,“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抽电子烟,我们对外说是禁止未成年人,但现在渠道太多了,又可以在微商买,我们控制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