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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控烟协会:多层次规范合作共治

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子烟企业关闭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企业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该如何正确认识电子烟,又该如何对其进行监管,将其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框架中?新京报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副院长、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方洁。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受访者供图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副院长、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方洁。 受访者供图

有些青少年因电子烟走上吸烟之路

新京报:我国电子烟的发展有哪些特征?

姜垣:全世界90%的电子烟是中国生产的,但我国却没有开展相关的研究,对电子烟的安全性、有效性缺乏独立评估,只能参照国际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的评估。

方洁:电子烟最初问世是作为烟草的一种替代品,定位于具有治疗功能和矫正功能的戒烟产品,但发展到现在,随着越来越多资本的介入,电子烟的类型愈发多样化,并形成了一些未必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消费者对电子烟的实际功能,以及可能产生的正负后果的认识,目前是信息不对称的。

在电子烟的立法上,我国目前还只有地方立法,南宁、杭州、深圳和秦皇岛等地开始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来监管电子烟的使用,但还没有针对电子烟的上位法。

新京报:如何评价电子烟的危害性?

方洁:世界卫生组织经过长期科学性的实验和分析得出过一些结论,认为尼古丁是具有成瘾性的,虽然本身并不致癌,但可能会起到肿瘤诱发物的作用。比如,可能参与恶性疾病和神经退化的生物过程;胎儿和青少年如果接触尼古丁,可能会对大脑发育造成长期的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学习障碍和焦虑症等等。

姜垣: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对电子烟的毒性是这么界定的,电子烟是低毒的,比烟雾中含有7000多种化学物质的烟草危险性要低。但它绝不是安全的,因为电子烟排出的二手气溶胶中含有很多有害化合物,像丙三醇、甲醛、重金属,很多是致癌物质。

电子烟的危害在国内还存在较大争议,又缺乏研究证明,所以应该尽快给电子烟的危害性做一个评估,交由第三方来完成。

新京报:如何看待一些商家宣传的电子烟的“戒烟”功效?

方洁: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电子烟最初问世确实是作为戒烟工具,但据我目前收集到的信息,世界卫生组织并不建议将电子烟作为戒烟的辅助工具,并建议吸烟者使用已被证实有效的戒烟方法。

虽然有一部分人主张说电子烟具有戒烟功效,但也有研究报告显示,电子烟也是戒烟的障碍。比如,有一些人可能同时吸食电子烟和传统的卷烟。还有就是青少年可能会因为一些宣传而开始吸食电子烟,从而走上吸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