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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6万种口味!多位专家学者建议禁售口味电子烟

1月16日,蓝鲸财经记者从多方了解到,针对《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方面的专家和相关机构均提交相关意见建议。

其中,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等多位专家认为:“应禁止销售所有添加口味的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液的电子烟。”

目前,口味电子烟已经成为吸引电子烟消费者的主要因素,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电子烟口味已经超过1.6万种。

产业相关机构负责人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助于规范电子化行业规范长远发展。目前,中国电子烟行业出口规模已近1400亿元,在全球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为防止产业转移,国家应鼓励企业出口和创新。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电子烟产业发展迅速,需要引入市场监管部门和卫健委等部门,形成产业链全程监管,在保证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电子烟与传统烟草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口味多变,符合了新烟民的需求,所以发展快速,禁售口味烟可能对电子烟行业带来较大影响。

禁售口味电子烟成焦点,减少对青少年的危害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后,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2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控烟层面,各控烟机构和专家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以机构或个人名义提出《电子烟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提出具体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依据卷烟征税策略,对电子烟征收高税额,提高购买电子烟的价格门槛。并且明确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一切形式的电子烟赞助和促销,电子烟产品包装应以图文形式印制具有明确健康警示的标识和警语,以告知消费者产品对身体的有害性。具体包装标识和警语内容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其中,最核心的观点是:“应禁止销售所有添加口味的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液的电子烟。”

郑频频提交的意见稿中称,控制电子烟的口味是“非常重要”,她建议:《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禁止销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液的电子烟”,建议修改为:“禁止销售所有添加口味的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液的电子烟”。

据了解,口味添加剂可以使电子烟产品的使用更加愉快,更容易吸入气溶胶,并改变与其使用相关的感知风险。证据表明,口味添加剂增加电子烟的吸引力,尤其是对青少年来讲。世卫组织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的电子烟产品有约1.6万种口味,包括水果味、糖果味、各种甜品味等等。美国七成使用电子烟的青少年都承认他们使用电子烟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喜欢其中一种口味。

此外,电子烟产品中使用的一些口味添加剂已被证明会增加其气溶胶的毒性。例如,香草和肉桂醛调味剂等醛类已被证明会导致毒性,并且用于带来黄油味的成分会导致毛细支气管炎闭塞(有时称为"爆米花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吴宜群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一定要使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减少调味剂的使用,并禁止生产低价产品。数据显示,我们调查的70家电子烟销售门店,50家学生模样的消费者可以买到电子烟。另外,多数电子烟商家没有在明显处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的警示标志。”

行业呼吁鼓励出口,防止产业转移,走到关键阶段

从产业发展层面,一些相关组织也提出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