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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检获电子烟,案值1280万港元

新闻

据悉,香港海关17号在文锦渡管制站检获35万支没有进口许可证,并含有尼古丁油的电子烟,估计市值约1380万元,总数达516箱,58岁的男司机现场被捕,案件仍在调查中。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在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下,进口药剂产品均属违法,一旦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万及监禁两年。


——新闻来源《文匯網訊》

解读

上述新闻发生于本月17日的香港,
物品从香港转口冲关
(冲关是指将货品不做正规流程申报出境的方式)
最终不幸被抓包,品牌商损失惨重!

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香港很特殊,
电子烟进出口需要出示
毒品转口牌照、危险品运输牌照!

当然最基本的还有国际快递经营许可证。
现实中,大部分的物流公司都没有取得该证件,
干着“无证驾驶”的危险勾当。
随着最近电子烟市场的日趋火爆,
许多货代也盯上了电子烟物流这块“肥肉”!

都在原有的宣传上,
打出“可承接各类电子烟”的宣传,

甚至用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大肆揽货。

收到电子烟后,由于缺乏相关的操作经验和资质,

“冲关”成了他们运输货物的惯用方式。

以前经常有人问我,
电子烟物流似乎没有什么壁垒?

你看,别人一直都这么“冲”,也不需要什么证照,

费用低、手续简单,也不见得会出什么麻烦。

电影《小兵张嘎》里有一句台词很经典,
最近对岗毒费青也屡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