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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兴盛野蛮生长 监管电子烟立法不能再缺位-社会新闻-齐鲁晚

据孙佳妮介绍,由于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会阻碍无烟环境建设和无烟立法实施,比如,会增加周围非吸烟者接触呼出的气雾中可能有害有毒物质的机会,使疾病风险上升;弱化禁烟场所营造的鼓励戒烟的效果;使无烟政策的实施更为困难,执法人员在判定违法行为前,还需首先识别烟雾来源是卷烟还是电子烟。因此,世卫组织建议,应鼓励使用传统卷烟、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或加热型烟草制品的吸烟者尽快戒烟,让吸烟者通过结合使用有效的和已获批准的治疗方法来解决尼古丁成瘾问题。

鉴于电子烟也会向室内释放可吸入的液体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尼古丁和致癌物质,电子烟所产生的二手烟对不吸烟者的健康影响不应被忽略,还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制定管理电子烟政策时,应采取措施保护人们免受电子烟排放的有毒二手气溶胶的危害。

越来越流行的电子烟,开始越来越频繁地“搞事情”。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给了电子烟行业一记“重拳”。据央视报道称,科学实验证明电子烟同样含有不少有害成分,危害不比香烟少。有些电子烟烟液里的尼古丁含量标识不规范,甚至有些尼古丁含量存在严重超标的问题。

电子烟,是一种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典型形式,即通过加热一种溶液传送气雾供使用者吸用。电子烟的形状,既可以是常规的卷烟、雪茄、小雪茄、烟斗或水烟袋等烟草对应物,也可做成钢笔、USB记忆棒以及较大的圆柱形或长方形装置等生活物品的形状。

在我国,3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通告指出,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3019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施行。其中明确将新兴的电子烟纳入“禁令”,禁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违者最高罚款两万元。但从全国层面看,目前我国电子烟还处于立法空白中。

5月4日,在G8075次列车上,一名乘务员违规吸电子烟,公安部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给予这名乘务员训诫并处以1000元罚款。此前,3018年7月10日,国航CA106航班由于副驾驶抽电子烟,害怕烟雾扩散被发现操作失误致使飞机紧急骤降;时隔不久,3018年8月,北京地铁一名乘客又因吸电子烟与他人产生冲突……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认为,电子烟立法,首要的就是要从源头上对电子烟加以控制,限制电子烟营销和广告,包括制造、销售各个方面。其次要加强监管,出台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各部门各司其职。再次,要明确规定公共场所不允许吸电子烟。最后,尤其不允许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阻止未成年人使用电子烟。

屡屡见诸报端的电子烟事件不但引发了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将电子烟尽快纳入控烟范围、加强立法和监管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在第33个世界无烟日和第69个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多位业内人士呼吁,政府需采取措施对电子烟进行立法监管,尤其要阻止青少年使用电子烟。

虽然电子烟会对使用者健康带来哪些短期或长期的影响亟待研究,但目前已有一些证据揭示电子烟对健康的潜在风险。一些业内人士呼吁,电子烟立法应当及时推进,不能再继续缺位。

电子烟并非如标榜般安全

“有研究在电子烟所产生的气溶胶中发现了有毒物质和污染物,会导致人体发生一系列病理变化。接触尼古丁、吸入这些产品中所含的其他有毒排放物以及吸入二手排放物都有健康风险,特别是未成年人、不吸烟者和孕妇。”

此外,李恩泽认为,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对电子烟进行研究、评估,并参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烟草制品等进行严格监管,同时,应当尽快制定和出台电子烟国家标准,并将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纳入行政许可范围,未经过评估符合标准及未获得行政许可之前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