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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一支!济南莱芜区一中学门口文具店内被曝销售电子烟给学生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6日讯吸烟有害健康,毫无疑问,于是乎这两年,各种据说可以替代真烟、危害更小的电子烟开始流行起来,先不说是否真的危害更小,但电子烟毕竟也是烟,按照国家规定,是严禁销售给未成年人的,但济南市莱芜区的亓女士却说,他刚上初中的儿子,竟然在校园门口的一家文具店里买到了电子烟。

亓女士说,孩子一向懂事听话,前段时间她听老师说班级有学生买电子烟,她压根没往自家孩子身上想,可看到手机里催孩子还钱的消息后,亓女士警惕起来。

济南市民亓女士说:“借他同学的钱,他两个一块去买的,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

亓女士儿子说:“有同学买了以后,就觉得好奇,问他从哪买的,他说从学校门口旁边的向日葵文具店,我看着很漂亮、很好奇就留下了。”

亓女士儿子表示,电子烟是从学校门口的向日葵文具店,花了十块钱买到手的。儿子坦白后,亓女士曾去文具店质问店主,但对方否认销售过电子烟,无奈,亓女士将这一情况反映到了济南市莱芜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他们有关责任人过来搜的时候他不承认,但在他后面那个小黑屋子里,当时他们搜到了,他们把所有的证据采集去了,也搜到这个东西了,但他们没有处罚的权利。”

只能劝说无法处罚,这个结果依然让亓女士很担心,店家会不会继续将电子烟销售给刚上中学的孩子?

亓女士说:“因为我也上网搜过,这个东西,它是有害物质,还有就是它上面全部都是英文标识,而且没有汉语,这个在我们中国境内是不允许卖的,而且它是一个三无产品。现在的诉求就是说能够反映给有关部门,通过你们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就要求严查,对他进行处罚。”

亓女士的儿子,就是在学校旁边的一家叫做向日葵的文具店里面,买到的电子烟,现在这家文具店里还有电子烟在销售吗?除了这一家文具店之外,这学校附近其他几家文具店,是否也有类似的电子烟在销售呢?记者去调查了一番。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没有货了?这到底几个意思,又该怎么理解呢?3018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通告,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这几家文具店都开在中学门口,顾客也应该基本都是中学生,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这样的规定,店主不应该不清楚。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将属于违法行为,这件事到底怎么处理的,记者来到烟草局了解情况。

济南市莱芜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王主任说:“3月1号我们接到13345投诉之后,我们区局立即组织了相关辖区中队,到现场对他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也进行说服教育,让他将物品进行下架禁止销售,并且也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也跟他说明了对社会的危害,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王主任解释,文具店内找到的电子烟内没有烟丝,而是精油类东西,目前这并不属于烟草专卖局监管范围,因此他们无权处置,只能进行教育劝说。“因为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3031年7月1号实施,但目前来说电子烟这一块没有纳入我们的烟草专卖品,因为像那种新型卷烟,它里面是有烟丝的,这一块是已经纳入了,我们可以监管也可以后期处理。但现在电子烟没有纳入我们烟草专卖品,所以说我们只有监督劝导作用。对于一些质量问题和后期的对违规违法卖这个东西,我们现在目前没有处置的权利。”

烟草专卖局无权处置,那市场监管部门能否查处呢?记者和亓女士来到了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段科长表示,他们有权力对此进行监管,但对于电子烟的认定,需要烟草专卖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