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周宁检察:电子烟莫害少年郎 检察建议来帮忙

近期,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春泥护花”未检工作团队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过程中,发现部分初中学生存在吸食电子烟情况,经联合县教育局摸底,在县域内其他中学甚至是小学校园内也有发现类似情况,学生违规购买并在校园内公然吸食、买卖、传播电子烟。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存在较大的健康安全风险和隐患,国家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开展诉前磋商后,决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采取集中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送达。

为从更广层面共同推动解决上述电子烟监管问题,“春泥护花”未检工作团队提议发动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的力量,群策群力,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召开联席会议

2021年6月29日,周宁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2021年第一次联席会议暨电子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在县检察院召开,来自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的18家单位齐聚一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

会上,“春泥护花”未检工作团队负责人介绍了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问题的调查经过,阐述了电子烟的危害,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1.全面检查涉案电子烟专营店,约谈相关经营者,敦促其切实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8第26号)、《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2019年第1号)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2.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电子烟售卖清查行动,特别是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的周边场所,对发现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发布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3.加强对辖区内电子烟销售主体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增强商户对电子烟危害性及相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知晓,引导其合法经营,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相关职能部门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并表态将严格抓好检察建议的落实,积极履职,联合各方力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行业监管,按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与会成员单位就“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这一问题展开热烈探讨,结合本单位职能各抒己见,发表意见、建议:呼吁加强对吸食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形成舆论态势;加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进行多方面管控。

县人大代表

陈家成

电子烟品种繁多,成年人都难以辨别其危害,更何况未成年人?并且电子烟有多种口味、造型美观,孩子们觉得很时髦、新潮,愿意去尝试。建议从家庭、学校和社区出发,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

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