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舆论期盼电子烟监管落到实处

国家多部门为什么要这样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危害很大。今年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数据显示,使用电子烟的人群主要以年轻人为主,15—34岁年龄组人群电子烟使用率为1.5%,约有1000万人;获得电子烟最主要的途径是互联网;听说过电子烟、曾经使用过电子烟以及现在使用的比例均有所提高。电子烟几乎已经成为年轻人变成烟民的“第一口烟”。舆论认为,电子烟作为烟草的一种,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盲区,针对电子烟的监管举措再度升级很有必要。

舆论认为,“吸烟有害健康”需要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保护青少年不受传统烟草、电子烟和二手烟的侵害,不能仅停留在通告、广告上,更需要现代社会治理吹来“无烟”的健康清风,还学校和孩子一个“无烟”的健康环境。

《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建议,电子烟不应该有特殊身份,要纳入普通烟草的限制之列,在广告、营销以及消费场所等方面都应有所限制。同时,国家应加大对电子烟的研究力度,出台更加全面、细化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通过在各大电商购物平台、论坛博客等网络平台上搜索“电子烟”可知,近年来,随着“万宝路”等品牌的电子烟在国内日益流行,吸食电子烟已经成为一种在青年群体中的“时尚”元素,而且在日本、香港购买电子烟的代购业务也十分火爆。

电子烟行业规范与监管仍需完善

《经济日报》提出,电子烟“线上禁售令”重在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督促各大电商平台立即执行电子烟“线上禁售令”,并依法对拒不执行电子烟“线上禁售令”的电商平台和卖家给予处罚。同时,对线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商家,也要依法惩处,这样才能真正将制度落到实处。

吸食电子烟成“潮流” 影响青少年健康

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也提醒公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很多电子烟企业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而且,多数电子烟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很强,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北京日报》发表文章《决不能让“电子烟”包围校园》指出,暴利面前,一些人铤而走险,更有无良商家看准了未成年人易被误导、好奇心强等特质,将抽电子烟标榜为“时尚”“潮流”。若任由电子烟肆虐下去,不仅会影响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更会催生烟瘾及其他不良习惯的养成。

其实早在3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联合发布通告,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而此次最新推出的举措,更加突出了对互联网销售和宣传电子烟的严格要求。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而在这一波“时尚”潮流中,部分青少年因为好奇、新潮,开始尝试打着“口味清爽、低危害、帮助戒烟”旗号的电子烟,并沾染上吸烟的习惯。据多家媒体报道,在一些大城市的校园周边,还有店家无视禁令,向青少年兜售电子烟。

舆论认为,电子烟行业已经在全球范围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除了要有上游的法规,真正落实电子烟的生产、销售、监管政策,也要在诸多“细枝末节”上严格把关。除了加强对宣传和推广方面的监督,还需制定国内电子烟的质量要求、整合行业国际化标准、加强国际电子烟贸易监管、加强电子烟税收研究,更要注意防范电子烟资本投资所带来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