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上海市闵行区烟草专卖局开出全市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你好,我孩子今年才上高一,我在他书包里竟然发现了电子烟,我要举报无良商家,恳请有关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近日,上海市闵行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一电子烟实体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接举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相关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没有,我们不可能卖给未成年人的。”该店营业员坚决否认。执法人员当即出示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购买记录,并向店主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在店主自愿配合下查看了监控录像,确认了营业员在未核对购买者身份证的情况下即销售电子烟的事实。执法人员进一步通过比对收付款记录确认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均与监控录像相吻合,店主最终也承认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闵行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上海市查获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布以来,上海市烟草专卖局严格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相关规定,以“三个到位”为抓手,积极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动员到位。上海市局制定“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宣传到位。组织各区局通过走访电子烟专卖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向销售电子烟的零售客户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并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承诺书》,要求零售户将警示标语摆放于店内显著位置,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三是监管到位。组织各区局开展拉网式排查,准确掌握现存中小学、幼儿园周围售烟零售户情况;强化互联网渠道管控,对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发动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