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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电子雾化”项已停用,过渡期能否更新等通知

相信大家已经关注到了昨天的行业大事件,《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涉及了大量此前相关法律法规未曾涉及的细节,引发了全行业在昨天刷屏级的关注度。

不过,尽管终端店主、渠道、包括行业自媒体们都参与到了热议之中,但品牌方们或许大多因为紧急召开会议中而保持了缄默。实际上,我们不少朋友都非常期待上游的声音。于是我们邀请到了 LEME乐美品牌 CEO 王敬,聊聊他对于此次管理办法的看法。

由于沟通匆忙,格物最前线对王总的观点进行了归纳整理,方便各位阅读。

其一,王敬认为,站在国家利益角度,总体利好,监管是好事,不监管会出问题。

首要问题,便是杜绝各类不具备正规生产资质的工厂以劣质产品伤害行业。所谓伤害,一方面终端销售如果不慎劣质商品,造成的安全事故法律纠纷,显然是销售终端不可承受之重。而更进一步来说,亦是行业在社会评价上的巨大伤害。

另一方面,则是非法网销对于实体门店的巨大冲击。一来今年新开店数量剧增,但另一方面不少品牌已经处于打碎牙往肚里吞,时有拖欠补贴发生,已经导致了大量门店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如不监管,行业也会在内耗中走歪路。

其二,王敬认为,对于贴牌品牌而言,不全是好事;

所谓贴牌品牌,主要指代不具备研发生产实力的品牌。这类品牌本质上是营销公司,并不具备技术实力。这类品牌能被资本看好的原因主要在于专卖店数量,而在未来渠道话语权被正式监管之后,贴牌品牌们最核心的竞争力也就不存在了。

而长远来看,贴牌企业的确能履行贡献税收的社会义务,但对于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却不见得有研发生产型企业更强。关于这一点,隔壁的手机行业已经有所体现。

其三,王敬认为,未来一定是集合店的天下,并且对于行业有好处;

主要体现在:其一,在过渡期之后,无论是集合店还是此前的烟酒店,都是有可能拿到正规的经营资质的,那么全面铺开的渠道对于电子烟合法合规的普及是一件好事;

另外,当下电子烟零售价已经达到天花板,在未来电子烟相关税收明朗后,渠道利润有极大可能摊薄,专卖店的经营模型已经很难成立。必须有多品牌多品类产品提升成交率。

其四,王敬认为,未来电子烟产业链中也会诞生类似华宝劲嘉一类的公司;

怎么理解这一点?

在管理办法中,将相关企业分为了四类: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

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

那么,这几类在产业链中的潜力有什么不同,主要体现在:

不妨从鼓励创新、鼓励研发的角度来看,拥有知识产权、研发生产能力的,更有可能获得批准与扶持。而生产和贴牌在推出产品上,所面对要求也有所不同。

简单来说,具备生产能力的,要做的是建立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而委托贴牌则需要对其所委托的代工厂进行管理。换言之就是一个将生命线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另一个将生命线放在别人手中。至于这两类,哪一类风险更低更为稳妥,食品行业不少的翻车案例可以作为参考。

其五,王敬认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鼓励出口且鼓励探索大健康方向;

他专门划重点了这几点:标注“专供出口”字样,以及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如何理解上图红框中的内容?

很简单,以尼古丁浓度为例。尽管国内未来大概率不得销售 20mg 以上产品,但如果目标目的地市场没有这重限制,国内厂商也可以生产并向其销售 30mg、50mg 等规格的产品。当然前提是符合目标国法律法规,且这些产品不流入国内市场(出口报备应该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