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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的野蛮时代结束了:被定义为新型烟草,或缴纳高额消费税

整整8个月,电子烟从业者们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

11月26日,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条文里增加了一行字:“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电子烟无法再像之前那样野蛮生长,而是将和卷烟产品一样受到严格监管。与此同时,业内普遍认为这代表着电子烟行业走出了灰色地带,将更加有序地发展。当日晚间,从电子烟品牌方到行业协会,都连夜表态坚决拥护执行条例修订。

电子烟一度是个令人垂涎的暴利行业。2020年,电子烟上游供应商思摩尔国际,全年收入超过100亿元,净利润超过38亿元;电子烟产品的头部企业悦刻全年收入38.2亿元,净利润8亿元,悦刻CEO汪莹后来还一举登上福布斯亿万富豪榜。

在这场盛宴里,无论是品牌商,还是供应商、代理商,都曾赚得盆满钵满。但现在,行业已经走到了剧变的前夜。

“就怕以后不能卖了”

东北一家电子烟门店的店主周雄已经开始犹豫进货多少的问题,“就怕以后不能卖了,小本生意,亏不起”。

11月26日晚,电子烟的监管落地,周雄向《财经天下》周刊坦言,卖卷烟和卖电子烟最明显的不同就是牌照问题,即经营许可证。如果自己的电子烟门店拿不了许可证,货就都得砸在自己手里了。

在修例落地前的一个月,《财经天下》周刊通过实地走访发现,现在电子烟的渠道鱼龙混杂,便利店、手机店、报刊亭、酒吧甚至餐馆,都能看到电子烟的身影。各级电子烟代理商、零售商最担忧的事情是,电子烟将实施专卖管理并加征烟草税。

多位代理商向《财经天下》周刊介绍,目前,电子烟的分销模式是货源从品牌到省代、市代、门店,最后再到消费者手中。想成为代理商并不难,而且一般可以自行决定给到门店的批发价格和货品款式。

但参照卷烟的专卖管理模式,国家对烟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在生产、批发环节不对中烟体系外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如此一来,代理商赚产品差价的路可能行不通了,自己的角色也有可能将不复存在。

不过,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向媒体特意强调,“参照”与“按照”是两回事,现在还没有出详细的内容。目前可以确定的东西大概有两个:一个是归烟草专卖局管理,一个是把电子烟定性为新型烟草制品。

卷烟的另一个特征是重税。根据2009年6月调整的卷烟消费税税率,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而目前电子烟还被视为普通消费品,税率一般在13%左右,不缴纳消费税。即便是“参照”,电子烟税率提高后,行业的利润空间也将大大压缩。

这让周雄担心,自己的利润会断崖式下滑,“按卷烟的话,一盒只能挣几毛钱几块钱”。据他回忆,自己2019年刚入局电子烟生意时,利润还很高,一盒99元的电子烟烟弹,基本对半赚。但现在,听闻别人也想加盟电子烟生意,周雄就会忍不住劝道:“现在入局已经挣不到什么钱了,很多实体店开不下去了,明年还会继续黄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