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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电子烟迎来重要里程碑,执行力度弹性空间较大

据中国政府网11月26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简称“决定”)。为加强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参照”不等于“依照”,这或给既有的电子烟产业格局预留了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空间。不过,一名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虽然仅有一条,但若要都参照卷烟的64条标准执行,电子烟行业将迎来强监管,“关键要看参照执行的力度”。

电子烟行业重要里程碑

不少观点认为,电子烟已经成为传统卷烟的补充和替代,是一款“减害”产品,但并非完全无害,且含有尼古丁,其成瘾性、时尚的设计也会吸引年轻人,这无疑让电子烟颇受争议。究竟该“强监管”还是“禁止”,类似的讨论经常被提及。今年3月2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甫一面世,相关电子烟企业股价集体暴跌。有消极者认为,电子烟行业有可能被“一刀切式”禁止。

然而《决定》的公布,意味着电子烟行业正式受到国家法律层面的认可,获得合法身份。这对于电子烟行业来说是无疑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从全球市场看,电子烟行业已经形成“中国制造,世界消费”的产业格局,全球90%以上的电子烟在深圳制造,我国在全球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国、出口国。监管层在作出决策前,或有考虑到了这一新兴行业的市场格局、发展前景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外贸、创汇等效益的影响。

同时,目前,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电子烟消费大国都在推进电子烟法治化监管的进程。中国依法监管电子烟的方向,也符合全球大趋势。

执行力度的弹性空间较大

根据《决定》要求,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参照”不等于“依照”,这给既有的电子烟产业格局预留了一定的弹性空间。有观点认为,参照卷烟标准执行,给电子烟预留了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空间,同时也面临强监管的要求,关键还是要看执行的力度。

我国向来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国家专卖体制。在这样的体制下,烟草产业在体量上不断发展壮大,也有力兼顾了对消费者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障。

但回顾电子烟行业的发展,正是得益于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成长,才能充分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创新和升级动力也被充分激发。作为少数我国完全掌握核心技术和全产业链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目前全球28642件电子烟专利中,87.3%的专利掌握在中国企业手中,这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

可以预见的是,在相关监管细则及国标出台之后,市场资源配置依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重要作用。而电子烟行业也会逐渐走上强监管的规范发展轨道,在未成年人保护、产品质量和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望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业的创新潜力或将会进一步释放。

影响

生产标准越高的生产商将迎来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决定》出台对于品牌端的影响,业内认为主要看相关准入机制,是资金驱动,还是资源驱动,还需要具体分析。对于行业生产端的而言,生产标准越高的生产商将迎来利好,两年前行业传闻的5万元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