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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宣布电子烟征税:卫生部将修订毒药法和食品法

11月10日消息,据外电报道,马来西亚卫生部(MOH)表示,它正在修订 1952 年《毒药法》,该法规定了包括尼古丁在内的药物和毒品。

议员 Hasanuddin Mohd Yunus 于 11 月 1 日询问卫生部是否会根据《毒药法》增加对持有和销售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的罚款,以防止青少年吸电子烟。

政府此前宣布,根据 10 月 29 日提交议会的 2022 年预算,将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电子烟油征税。

监管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意味着至少必须修改《毒药法》,授权非医疗方销售尼古丁,尼古丁目前被列为C组毒药,只能由注册药剂师和医生处理。

政府还可能必须修改 1983 年的《食品法》以监管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因为《食品法》第 36 条授权的烟草产品管制条例仅监管传统的卷烟和烟草产品。

卫生部长凯里·贾马鲁丁在给哈山努丁的书面答复中没有具体说明是否会修改《毒药法》以授权非医疗方销售尼古丁。

凯里说:卫生部目前正在修订 1952 年毒药法案,以更新该法案,使其符合当前的需求。

「这些修正案涉及提高惩罚时间表,包括对与毒药有关的罪行的罚款。」

他重申,目前《毒药法》禁止销售含有尼古丁的产品,而不是用于治疗,该法可处以不超过 3,000 令吉的罚款、最多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烟草控制团体反对政府提议对电子烟产品征税,因为他们重申了全面禁止的呼吁,但马来西亚私人医疗从业者协会联合会(FPMPAM)坚持认为电子烟应被视为一种减少烟草危害的产品。

医生小组说,虽然尼古丁是烟草中的成瘾物质,但造成危害的主要原因是烟草燃烧产生的烟雾中的焦油和其他毒素。

「马来西亚烟草减害(THR)产品的税收水平必须与风险成比例,以香烟等高风险产品为基准。」FPMPAM总裁Steven Chow博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