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俩少年贩卖“上头电子烟”被批捕 年龄最大17岁

当前,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而发布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但是,为追逐利益,仍有不良商家将电子烟添加多种水果口味,变换招数围猎未成年人,更有甚者在电子烟成分上动了手脚,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日前,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两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涉案毒品竟以普通电子烟的形式出现,在烟油中添加了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在毒品圈内被称为“上头”电子烟。

小华(化名),今年17岁,早早离开父母,独自闯荡社会,游走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中,小华学起了身旁的成年人吞云吐雾的样子。

去年,小华突然发现有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发布“上头”电子烟的信息,不但使用方便,还非常“时髦”。2020年10月,小华出于好奇心理,在明知“上头”电子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情况下,开始吸起了“上头”电子烟。

吸过“上头”电子烟的小华,感觉非常刺激,他觉得自己更帅了。于是,为了赚些快钱,他便当起了“中间商”,销售起了“上头”电子烟。从“上线”处拿货后,小华就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广告进行贩卖,而贩卖的对象多为未成年人。小华挺满足,因为这样,既保证了自己吸食,又可以赚些钱。

16岁的小鑫(化名)和小天(化名)是好哥们,因为寄居在小天的家中,所以小鑫总觉得自己欠了小天一个很大的人情。

因为住在一起,小鑫知道小天的具体“工作”,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时间久了,小天便让小鑫帮忙去送货。

在此期间,小鑫明知道小天的电子烟含有合成大麻素,做这些事情完全属于违法行为,但仍然多次帮助小天四处送货。因为小鑫的帮忙,小天也为小鑫提供了生活费用和免费的“上头”电子烟。

住在小天的家里,帮他干点送货的活,就能吸食到免费的“上头”电子烟,小鑫觉得很满足。结果,他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10月14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小华、小鑫作出逮捕决定,小天另案处理。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介绍,“上头”电子烟长度约30厘米,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没有多大差别。两起案件中涉及的“上劲”电子烟分为两种,一种管体为银色,可直接吸食;另一种管体为棕色,添加了开关按钮。合成大麻素不是大麻,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获取容易。

合成大麻素类毒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电子烟油”“娜塔莎”等。合成大麻素烟油呈透明、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