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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上头电子烟” 8被告最长判刑3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王君 胡名态) 近几年,市场上出现一种叫“上头电子烟”的产品,殊不知这种电子烟里添加的却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近日,南沙区法院依法对一宗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的毒品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其中8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21年7月,被告人黄某航等人收购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后进行直接贩卖或分装多次贩卖,被告人金某杰在明知被告人陈某峰、刘某康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烟油的情况下,仍提供其名下的银行卡收取毒资。黄某航等8名被告人贩卖的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从20~200毫升不等。同年7月,上述被告人均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黄某航等8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及被告人金某杰犯洗钱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被告人黄某航等3人多次贩卖,属情节严重。贩卖毒品及洗钱,属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综合本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九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