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在中国台湾,在虾皮网站卖个电子烟都不行!

台湾桃园地区一间知名的店铺,是销售电子烟的,烟油口味分别有水果口味、巧克力等多种,每30毫升贩售600元到1000多元。但是在15日,负责人被警方问讯后依药事法函送法办。 

警方表示,35岁陈姓男子除了开店贩售Vape,另外还在虾皮购物贩卖价值数千元的雾化器、烟油、雾化烟弹,自去年开始营业以来,至今获利30万左右,但网站上仅说烟油蒸发器功能勿另作他用,借以规避相关法令。 

保七总队刑大会同食药署、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到场,发现店家贩售的乌龙茶,冻柠茶等多种口味,上方标示含有尼古丁、烟焦油,且未经卫生单位许可,直接在店面、网站上销售,已经违反药事法。 

针对台湾省政府对待电子烟的变态态度,之前台湾电子烟产业发展协会筹备处秘书长王郁扬认为,目前英国、加拿大、纽西兰等均开放电子烟,台湾全面禁用电子烟,却不管危害健康更高的纸烟,并不合理。 

王郁扬

他强调,支持未满十八岁禁用电子烟,甚至可适度征税,但应参考国外做法,例如未含尼古丁采一般商品管理,有含尼古丁通过医疗等级认证视为药品管理、未通过医疗等级认证视为烟品管理等,并且可管制贩卖者条件。 

台湾烟害防制法原已十年未修,“卫福部国健署”提出的修正案,王郁扬强调,“台湾当局未召开公听会,忽视相关产业、民众的意见,应该要让各界声音有表述的机会。”